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明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苏立强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赵志奇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爱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国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文岗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胡宇霞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师玲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耿皖舜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燕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吴淑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芳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韶峰、张俊青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要献萍、王小琴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遆海鹏、董云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新生、周峰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贾芝真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秦文彬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永良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燕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俊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爱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涛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胡宇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文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志奇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杜明、秦文彬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苏立强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占元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锐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鹏、万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勤、王斌斌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遆海鹏、林蓉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姜新生、杨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裴子平、吴淑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林康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元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侯文锋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权补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卫淑娟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