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2018年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交纳事故保证金长期未领取的当事人退还保证金,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2018年以前在尧都区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交纳事故保证金的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
二、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当时所开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理退还事故保证金手续,逾期将上缴当地财政部门。
联系方式:0357—3976699。
特此公告
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