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8月29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临汾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在明确责任主体、确立部门分工、构建报告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我市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布局有序调整,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状况整体良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加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主体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影响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滞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标准体系不完善,资源节约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夯实基础,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国有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要认真组织对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部门、企业数据的录入、汇总和审核管理,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的数据基础,实现国有资产报告的全口径、全覆盖,确保准确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
二、要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制定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各类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及其工作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建成符合实际、方便监管、便于统计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要继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不断释放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经营收益水平。对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法依规采取兼并重组、入股经营等多种措施,实现资产资源有效整合。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企业法人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企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要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界定部门职责权限,压实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融资担保体系,提高金融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控。
五、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要探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自然资源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安全。坚持市场化导向,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衔接机制,优化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尤其是闲置土地资源和已批未用土地资源的利用,切实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