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关于加强货车通行管控的通告

2019-12-13 09:10:4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进入市区的货车实施管控。

  一、管控对象和时间

  所有进入市区的轻型以上货车(含);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13:00-17:00通行,其余时间段禁止通行。

  二、管控区域

  临汾环城高速以内,并向西延伸至省道232线(尧都区土门口至襄汾南辛店高速口

  三、管控措施

  (一)2019年12月10日24时起,开始启用新《车辆临时通行证》,原先办理的《车辆临时通行证》一律作废。

  (二) 《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规定

  1.办理对象。进入市区的轻型以上货车均需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2.办理流程。进入市区的材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由市住建局统一收集;进入市区渣土车、垃圾车,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收集;其余用途的货运企业及个人提供《车辆通行证办理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环保检测证明(超出规定年限的柴油货车)原件及复印件,由市交通局统一收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审核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申请表》自行下载。邮箱:lfcltxzbl@163.com,密码3131937)。

  3.通行规定。进入市区行驶的货车需按照《车辆临时通行证》上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靠右通行。

  (三)对未取得《车辆临时通行证》进入市区的货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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