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市职业健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19-12-24 09:20:06 来源:临汾新闻网

关于推荐全市职业健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职业健康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核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及有关政策咨询、科学研究、技术论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我委拟建立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库,请各县(市、区)卫体局、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库拟设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检查诊断四个类别。

  二、职业健康专家职责

  职业健康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地方职业病防治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参与职业健康重大问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提出改善与促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建议;参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健康工作督导、调研和抽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活动,提出专业、客观意见;参与职业健康行政审批相关的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体检、诊断、鉴定、治疗等工作;参与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参与职业病防治科研和技术咨询工作等。职业健康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工作,为实施健康临汾、健康山西、健康中国行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作出贡献。

  三、候选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大局,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练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体检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等工作,在省、市内相应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领域工作经历5年以上。对于实践经验非常突出,在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有相关专业学术成果,从事该项工作10年以上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四)有参与原安监、卫生系统组织的专项检查、课题调研、项目审核、职业病鉴定、机构评估检查、事故调查等的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精力和时间能够保证积极参加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的公务及相关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不受年龄限制。

  四、专家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卫体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协会、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等均可进行推荐。在职候选专家填写《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信息公开目录”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有关材料报至市卫健委监督科。

  (二)个人自荐。退休候选专家需填写《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并由一名相应类别国家或省级职业健康专家保荐(不需要原单位审核、盖章)。

  (三)审核确定。市卫健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库入选专家。

  五、资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汾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

  2.大学毕业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业健康相关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及专著的有关证明材料。

  6.职业健康工作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二)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卫健委监督科(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 系 人:程建军 李 萌

  联系电话:0357-2221028

  电子信箱:lfswsjjdk@163.com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82号市卫健委5楼监督科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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