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九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红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市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多项重点业务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不断强化“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的初心使命,更好诠释检察机关在“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中的政治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政治巡视“后半篇文章”,实现了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全覆盖,坚定了政治定力,校正了政治方向,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基础更加巩固。坚决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中去推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同级党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138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实行“阳光检察”,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回复”的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43件,其中41件申诉上访案件实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提高司法质效并重,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坚持党建统领检察工作发展。以提升党建号召力、吸引力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在市、县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县(市、区)检察院全部完成了机关党委或党总支成立工作,促进了党支部工作落地落实,构建了“党组统揽、党总支指导、党支部主抓、党小组落实、党员参与”的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在推进临汾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供优质法治服务和司法保障,实现法律监督与促进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
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7件206人,提起公诉13件110人,实现了“两个清零”的目标。认真落实检察长第一责任,靠前指挥,两级检察长共办理重大案件31件。坚持法治标准,对侦查机关移送的34起案件依法认定为黑恶犯罪,占受理数的19.8%,对38起案件依法未认定为黑恶犯罪,占受理数的22%。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有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191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8.1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117.5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900万吨,挽回、复垦耕地和国有林地44.72亩。坚持对因案致贫返贫应救尽救的原则,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6.5万元。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38件46人,起诉34件49人。
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依法批捕干扰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5件12人,监督立案涉企案件2件2人。妥善处置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原则。积极开辟检察服务绿色通道,出台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三、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规范引领作用
我们着力创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积极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形成了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主导、政法各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1529件216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6.1%,居全省第一。
全面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坚持“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教育、感化、挽救政策落实到位。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80人。对6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关爱帮教。对18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和司法救助。浮山县检察院办理的陷入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案例,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发放国家赔偿金25.1万元,依法支持起诉64件,帮助追讨各类薪资364.3万元。
深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根据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对太原一监、太原二监进行了巡回检察,共排查涉黑涉恶案件118件,受理申诉、举报3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54份,监督又犯罪立案审查2件7人,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查办了全省首例监狱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1件,立案6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法院已判决18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侯马市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公益诉讼案,曲沃县检察院办理的排碱沟河道垃圾污染环境、阻碍河道行洪的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古县检察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行动,督促有关部门投入1700万元,对太岳军区岳北军分区革命旧址进行了保护性修复。
深化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法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意见》。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件127人,提前介入36件,经审查,决定逮捕42件54人,提起公诉92件121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101人,全部为有罪判决。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我们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把监督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21件2138人,提起公诉2469件3910人。积极开展检察引导侦查工作,设立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24个。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2件,撤案3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件,纠正漏捕110人、漏诉19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3件,侦查活动监督各项评价指标均为全省最高。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416人,不起诉13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严格落实同步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当345件,监管活动违法469件,社区矫正监管违法889件,监督特赦案件17人。继续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3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提出建议被采纳233人,占同期逮捕人数的10.9%,居全省第一位。
改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5件,改判8件。依法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50次,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3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临汾市阳光地带房地产公司被误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80余万元,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我们坚持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内生动力,全年共有13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打牢“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筑牢抵御和防范腐败思想侵袭的坚强堤坝,永葆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克服“四种错误心理”,严格执行“三条禁令”,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案件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岗位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和监督。
激发提升内生动力。坚持以改革促创新,凝聚共识,促进形成了“争先创优,只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完成了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检察资源配置。以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为抓手,着力提升引导侦查、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现代科技运用等6种能力。首批命名的13名“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已产生“鲶鱼效应”,办案质效大幅提升,此项工作为全国首创。
各位代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是推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全年共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48次,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6件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87件,接待律师阅卷1502人次,听取律师意见771人次。公开法律文书22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3条,发布程序性信息639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4000余条。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法律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刚性还不足,监督能力还不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队伍司法能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司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智慧化、服务大局高效化、业务开展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工作格局,为临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一是以更高自觉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确保检察机关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不断强化服务临汾工作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以更严措施抓实疫情防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四大检察”。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平衡发展。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有效降低“案-件比”,做“优”刑事检察;着力加大民事抗诉工作力度,提升抗诉改变率,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促进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并重,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做“实”行政检察;以服务“蓝天保卫战”为重点,以促进提质增效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打造临汾检察党建品牌为抓手,促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培养工作,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形成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继续瞄准“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工作目标,改革创新,埋头苦干,不懈奋斗,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