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然气已进入我市。为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从2013年11月起,我市将逐步对市区人工煤气用户进行天然气置换。为确保置换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工委、办事处、居(村)委会及用户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个人,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市区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不得阻挠、干扰施工。
二、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由临汾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受理用户咨询、报修和投诉等。(置换报修热线电话:6052777、8887777)
三、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前,居民用户燃气表免费更换、燃气灶具每户免费领取一台,用户自行更新灶具的费用自理;燃气壁挂炉、热水器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改造更新后,经临汾燃气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营业、福利用户燃气具改造更新由临汾燃气有限公司实施。营业、福利用户也可以自行联系生产厂商对天然气器具进行改造更新,但改造更新后,应报临汾燃气有限公司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改造更新器具费用由用户承担。
五、营业、福利用户户内系统改造,由用户委托临汾燃气有限公司指定单位实施,费用由用户承担。
六、已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年限(煤气灶8年,热水器6年)的人工煤气灶具或热水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燃气器具,以及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燃烧工况严重恶化的燃气器具,不予改造,由用户自行更新。
七、未经改造更新的煤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禁止与天然气管道连接使用。
八、天然气售价按物价部门批准价格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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