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公告

2011-05-23 10:1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对无牌无证、套牌、假牌、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整治,把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治理作为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
二、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得故意占用其他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遵循靠右行驶原则。
四、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及正规停车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五、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2011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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