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经苑涛检察长同意,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增补人民监督员7名,经考察确定蔡志刚等7名同志为拟任人选,现公示如下:
蔡志刚,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临汾市通达出租有限公司经理。
崔元成,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临汾市元成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军,男,1972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尧都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石红芳,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山西恒桦利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军,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
杨爱军,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国电霍州发电厂厂长。
张建民,男,1969年11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襄汾县西贾乡东毛村委会主任。
对上述拟任人民监督员如有意见,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反映。
受理电话:0357-2992193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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