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洪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以及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现将全市防汛重点责任人名单公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防汛重点责任人迅速到岗,并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好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临汾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013135。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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