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法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2015-12-01 11:25:52 来源:临汾新闻网

开展文明司法 共创文明城市

——古县法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在创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古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统筹兼顾,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与法院工作常态化有机结合。党组书记、院长马肖博多次强调创建县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意义与重要性,号召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热情投入。在活动中,切实加强院党组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将创建活动与提升干警文明素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杜绝一阵风、走过场。组织干警学习文明城市创建材料,要求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廉洁奉公、美言善行,主动接受健康向上的文化熏陶,自觉抵制远离社会不良风气侵蚀。

    二是发挥职能,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与司法为民活动有机结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栏,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文明礼仪知识,从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入手,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咨询,真心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开通了廉政监督热线,畅通群众监督和司法救济渠道。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以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加强车辆管理,重申公务车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乱停乱放,同时确保院内环境优雅、卫生不留死角。

    三是深入基层,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定期组织干警到帮扶村开展以清理垃圾和整顿环境为主要任务的义务劳动;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干警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司法宣传活动,根据民意需求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加强了法院、社区、学校等部门的创建沟通与合作,切实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古县法院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创建工作为内容、以强化服务质量和廉政建设为保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张红英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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