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强化乡村兽医规范化管理,近日,古县畜牧兽医局举办乡村兽医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晓军、副所长郑晓冬详细讲解了乡村兽医技能常识,解读了《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培训班结束前对参加培训的兽医进行了笔答测试,测试成绩将作为《乡村兽医证》发放的依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听讲,做到真学、善思、重践、静悟,为古县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据了解,今后乡村兽医从业人员必须持《乡村兽医证》上岗,有效期5年。乡村兽医证必须严格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兽医(经考试),方可发放。(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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