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古县坚持把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三个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力度,规范“建”。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修缮一批“三个一批”的思路,对无活动场所和“危旧狭小”活动场所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对年久失修、设施陈旧的活动场所进行修缮,采取“县财政投入一点、包村部门帮扶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管”。明确村级活动场所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乡镇党委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主管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村党组织负责人为活动场所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负全责;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发挥功能,灵活“用”。充分利用村级办公活动场所现有条件,坚持“一室多用”,不断拓展村级办公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把村级活动场所作为脱贫攻坚的主阵地,打造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服务功能。(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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