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古县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古县司法局近年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古县司法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民调解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以打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调解网络不断完善。一是深化“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品牌化宣传,让“有了矛盾纠纷,首选人民调解”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目前,全县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2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07个,社区调委会6个,行业调委会4个,调解人员420名。二是创新调解模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人民调解提档升级。开展以地头、村头、炕头“三头”为基础的传统调解方法的同时,推进调解方式向电视、电脑、手机“三屏”转型;每季度整理一套优秀调解案例,互相学习;建立调解员微信群,交流学习调解经验,指导调解员依法依理调解;在古县电视台《普法在进行》栏目播出了该局拍摄的普法短剧《拆迁记》《离婚风波》《黄昏之恋》等,以观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发展的新动能。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推进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组织机构健全、基础设施齐备、工作制度完善、调解文书规范、调解绩效显著的基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对调解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调解等技能的培训。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吸收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人员和群众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建立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县城乡的县、乡、村矛盾纠纷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制度,常态化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排查纠纷468起,预防纠纷43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3起,平息了大量群体性纠纷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先进人民调解集体的荣誉,不仅是古县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人的荣誉,更是全县各级各行业全体人民调解员的共同荣誉,古县司法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继续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平安古县、法治古县建设做出新贡献。(王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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