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煤矸石堆场45座,涉及企业32家,总堆存储量约1570万吨,均未按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化治理。——这就是多年来产煤大县古县面临的煤矸石之困。
古县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东北部,优质主焦煤资源丰富,煤田面积约980多平方公里,占古县总面积的81%,探明储量近50亿吨,是山西12个焦化集中主产区之一,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山区县。
在煤炭“黄金十年”期,古县赚得盆满钵满,但生态环境也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环境承载能力脆弱。
长期以来,煤矸石作为采煤过程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黑色固体废物,在古县随处堆放。裸露的煤矸石不仅占用大片土地,煤矸石中的硫化物会溢出或浸出污染大气、农田和水体,堆积的煤矸石甚至还会自燃发生火灾,或在雨季崩塌,淤塞河流造成灾害……由于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这些煤矸石量多、利用率低、责任主体不清、治理难度大一直是当地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这些“隐患”给周边群众带来不少困扰,当地百姓要求治理煤矸石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受损公益能否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古县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以煤矸石堆放及处置不规范为出发点,对全县煤矸石堆放及治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全县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摸底调查。
市检察院派出专人帮助指导古县检察院调查取证。经市、县两级检察干警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分别于3月29日和4月16日、5月22日、6月19日就问题较为突出的古县晋豫焦化有限公司、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古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古县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蔺润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贮存、堆放处置煤矸石不规范违法行为,向古县环境保护局发出四份《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针对上述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对全县煤矸石山进行彻底治理。
四份检察建议带来的是全县联动治污。
公益诉讼程序启动的同时,古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得到当地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古县环保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全面摸排包括煤矸石违规堆放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
市县两级检察干警会同环保机关深入实地查根源、条分缕析溯源头,对以煤矸石违法堆放为代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帮助企业确定了发展与环保共赢的整改思路,督促企业主动担负起应承担的整治责任,向环保机关和企业共享调查掌握的详细证据与信息,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对企业因生态环境整改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主动介入协调解决,为企业履行整改责任提供法律保障。
5月9日,古县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邀请检察长列席,专题研究古县环境保护工作,专门听取古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煤矸石排放存在问题及整治意见。会议通过了古县环境保护局的《整治意见》和《分类处置的意见》,决定在5月至8月在全县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同时决定在5月至6月开展全县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5月15日,古县县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专门就煤矸石整治等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5月30日,古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推动法治古县建设的决定》,进一步保障了古县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全面开展。
自此,古县检察院以煤焦领域煤矸石治理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启动的公益诉讼程序,形成了全县上下聚焦环境治理保护,查处违法排污的联动效应,也为古县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截至目前,全县煤矸石堆场45座,其中28座已开始施工整改。在距古县县城25公里处的老母坡煤矸石山治理现场,循着雾气望去,对面绿荫环绕的山脉和黑色煤堆堆砌的斜坡形成鲜明对比。该项目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已投入1000多万元,近30台施工机械日夜作业,力争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届时这座黑压压的山将被彻底清理,重新种上绿色植被,不久的将来,这里会是一片绿树成荫的景象。而在古县岳阳镇龙母沟矸石山治理现场,公示着整个治理方案及进度,总投资700多万元,从招标第三方资质企业,进行地质勘查、图纸绘制,到进行防尘、防渗、防自燃、防流失等工程建设,最后对堆放的煤矸石进行削坡填土掩盖绿化处理,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说,古县检察院在办案中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责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这一公益诉讼治污样本,为全市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检察蓝”成为公益的保护色,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刘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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