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司法局:做好“和事佬” 谱好为民曲

2018-07-23 17:45:23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古县司法局坚持“六个方向”,实现“六大转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便民为民为方向

  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目前,全县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2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07个,社区调委会6个,行业调委会4个,有调解人员420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调委会阵地建设按照“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和业务便民化”的标准,扎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六统一”标准建成岳阳、古阳、旧县等高标准乡镇调委会调解室。统一了标识和标牌,悬挂了徽章,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制度,配备了调解室及办公桌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2017年7月份,组织召开了建立行业性调委会协调会议,就在工会、团委、妇联建立相关行业调委会做了详细安排部署,该三个行业性调委会的建立,标志着该局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健全保障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以专职专业为方向

  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

  队伍素质建设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该局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吸收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了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担任调解员;每年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旨在规范全县人民调解员的案卷制作、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在全县打造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依法规范为方向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近年来,古县各乡(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各乡(镇)、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司法所积极指导各村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该局投资3万余元印制了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发放各村。制订下发了《古县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以案定补”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发放条件、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并成立考核小组,每年两次深入到各个调委会,对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成功调解简易矛盾纠纷每件定补50元,成功调解一般矛盾纠纷每件定补100元,成功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每件定补200元,没有形成案卷只记载了台账的简单矛盾纠纷每件定补20元,以此标准进行以案定补,并详细了解了各调委会开展调解工作的情况。

  这些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以协调配合为方向

  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在县、乡(镇)村(社区)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吸收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人员和群众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建立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新跨越。

  以创新驱动为方向

  人民调解手段不断丰富

  该局在开展以地头、村头、炕头“三头”为基础的传统调解方法的同时,推进调解方式向电视、电脑、手机“三屏”转型;每季度整理一套优秀调解案例,互相学习;建立调解员微信群,交流学习调解经验,指导调解员依法依理调解;在古县电视台《普法在进行》栏目播出了普法短剧《拆迁记》《离婚风波》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近年来,全县人民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6691起,调解成功6389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以排查预防为方向

  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日益显著

  排查预防和调处化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大主要任务。该局不断深化预研、预判、预警机制,及时研判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和特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和数据。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

  近年来,该局排查纠纷468起,预防纠纷43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3起。随着该局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为古县的和谐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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