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司法局:做好“和事佬” 谱好为民曲

2019-01-21 23:38: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古县不仅因“天下第一牡丹”而驰名,人民调解工作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发现、重视,2018年5月10日,古县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一切要归功于古县司法局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枫桥经验”的落地、生根、发芽。

  以便民为民为抓手

  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目前,全县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24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07个,社区调解委员会6个,行业调解委员会4个,调解员420名。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调委会阵地建设按照“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和业务便民化”的标准,扎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六统一”标准建成岳阳、古阳、旧县等高标准乡镇调委会调解室。统一了标识和标牌,悬挂了徽章,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制度,配备了办公桌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2017年8月,工会、团委、妇联三个行业性调委会相继建立,标志着古县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以专职专业为抓手

  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

  队伍素质建设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古县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吸收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强、文化水平高而又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了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担任调解员。

  近年来,古县司法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对调解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调解技能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18年,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旨在规范案卷制作、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在全县打造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

  以依法规范为抓手

  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各乡(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各乡(镇)、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指导村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古县司法局还印制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发放至村,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制订下发《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的实施办法》,根据调解纠纷的复杂程度将给予人民调解人员一定数额的奖励,以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该办法规定,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成功调解简易矛盾纠纷每件定补50元,成功调解一般矛盾纠纷每件定补100元,成功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每件定补200元,没有形成案卷只记载了台账的简单矛盾纠纷每件定补20元,以此标准进行以案定补。《办法》的实施是古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补贴奖励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的热情,让社区调解员更愿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达到了减少矛盾纠纷激化,建设和谐古县的目的。

  一系列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以协调配合为抓手

  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在县、乡(镇)村(社区)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吸收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人员和群众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建立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构建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新跨越。

  以创新驱动为抓手

  人民调解手段不断丰富

  古县司法局在开展以地头、村头、炕头“三头”为基础的传统调解方法的同时,推进调解方式向电视、电脑、手机“三屏”转型。

  每季度整理一套优秀调解案例,以此吸取教训、传承成功经验。建立调解员微信群,交流学习调解经验,指导调解员依法依理调解。创作了《拆迁记》《离婚风波》等7部普法短剧,在县电视台《普法在进行》栏目循环播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近年来,全县人民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6691起,调解成功6389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以排查预防为抓手

  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日益显著

  排查预防和调处化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大主要任务。古县司法局不断深化预研、预判、预警机制,及时研判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和特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和数据。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

  近年来,古县司法局排查纠纷468起,预防纠纷43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3起。随着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为古县的和谐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记者 赵京红 白 洁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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