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侯马古玩市场,一位地契玩家看见老地契就收,而且是以堆论价。
记者连续几天走访古玩市场早市,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前几天,在古玩市场看到这位老地契玩家后,便问询:地契除了年代不同,不就是一宗土地买卖记录吗?”这位玩家回复:“土地是农耕时期农民的主要财产,是允许交易的。
一桩土地交易就有一个故事,不管是白契还是官契,契约是那个时代的产物,研究契约,可以将往事展现给今人。同时,契约还是建立诚信社会的基础,展现的是传统道德观。”
这位玩家信手抽出一份草契看了看说,这份契约记录了76年前的土地纠纷,但在人们的劝说下,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由说合(和)人监督履行。
这份契约的主人公是张学成和张成成,他们是哪个县哪个村人,契约没有记载,但他俩之间有赎地的纠纷,所以才立此契约。因张成成手中有母亲出典与张学成字据,字据上写着村路东的平地三亩二分典于张学成,当时的典价是玖拾元整,由此引发了纠纷。
经村民说和调解(也称解和人),准张成成先赎回一半土地,赎价四十五元。其余的赎金,让其在第二年的十月交全,再赎回全部土地。如果有一方不遵守,调和人将监督张成成、张学成履行约定。两人各情各愿,空口无凭,立字存证。时间是民国三十年(1941年)三月十一日。立合同字据人张学成、张成成。字据人手一张,合同内容一样。承管人张过粮、张顺子、张福贵。
这份76年前的契约,再现了当时土地纠纷,一家有字据,一家没有字据,最终在村民及乡亲的说和下、各退一步,让有字据的一方用二年的时间赎回土地,化解了两家的矛盾。
记者王隰斌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