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财政局:四项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6-04-13 10:50: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吉县财政局贯彻落实省、市财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财政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梳理财政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充分履行财政反腐倡廉职能,进一步推进了吉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将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植根于财政干部的脑海深处,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二是梳理财政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并逐项分解,明确到具体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精细化管理;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出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责任清单,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四是深化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实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充分履行财政反腐倡廉职能,发挥好财政源头治腐作用;六是把加强制度建设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在财政源头治理腐败环节上力求新突破。(白如冰)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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