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检察院:以预防求安定 以化解保安定

2016-09-13 10:22: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以预防求安定 以化解保安定

——吉县检察院落实我市“一体优化,两翼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吉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检察业务之中,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以预防求安定,以化解保安定,取得了一定成效。

  发挥职能 履职尽责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积极参与两个专项行动,定期对社会治安形势动态进行研判分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极大地抑制了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加强自侦案件查办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该院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查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涉农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和《个人办案责任追究制》等规定,形成了层层抓好办案安全的防范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充分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开展了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换届专项预防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了3次专项预防调查;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成立了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工作领导组,为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突出重点 宽严相济

  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一是坚持对重大刑事犯罪依法提前介入、快办快结,从快批捕、起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办案质量。二是坚持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办案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将办理进度及时上报,确保了案件责任落实、督导有力。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坚持与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使案情沟通规范化。对重点案件,采取了侦监、公诉部门同时介入侦查的办法,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将存在问题解决在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之前。从而大大缩短办案周期,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从快办理刑事案件,在减少工作压力的同时,突出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与法院加强沟通,统一执法思想。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坚持在适用证据、犯罪定性、刑期裁量等方面与法院及时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对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和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尽量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以便集中时间和精力办理好案件。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当严则严。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持不诉,以尽量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领导 联系实际

  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目标。根据县委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综治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把综治及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格局。经常分析研究综治工作,及时检查落实,确保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突破,批捕起诉准确无差错,干警廉洁办案无违法违纪。

  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建设,以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载体,形成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监督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密切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新载体。坚持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建立检务工作联系点和聘请检务监督员,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利用宣传展板、电视台,散发宣传资料和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行检察职能宣传和普法宣传,并通过走进农户交流座谈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的动态,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百姓诉求、维护百姓权益。

  上半年来,该院按照县综治办的要求,机关综治及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在综治办的指导和统一部署下,时刻牢记综治职责,扎扎实实做好本院综治工作,为建设法治吉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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