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事项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邱睿) 6月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建议意见;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汾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审议《临汾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7年行动计划》。市领导王振宇、马德荣、闫建国、王延峰、胡小濛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经信、旅发、环保、住建等部门及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建议意见。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动群众、全员参与,标本兼治、立足长效,转型为纲、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全市环境卫生百日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将城乡环境整治与生态治理“八大工程”结合起来,与创卫工作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结合起来,与发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好以治“三违”“三乱”“三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建设美丽临汾、幸福临汾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汾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我市历史底蕴深厚,文物遗存星罗棋布。作为“平阳记忆”“印象临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对于讲好临汾故事、增强文化自信,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精神情感,促进文化旅游业壮大发展、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系统阐发文物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同时,要解放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到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机制,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有序开展,全力以赴推动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汾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7年行动计划》。会议指出,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划目标,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补足短板为导向,继续深入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稳步向好,民生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正视问题、找准差距,在提高安全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教育培训、从严查处整治等方面狠下工夫,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担当、勇于负责,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反三违”巡查督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实际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针对我市当前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深入扎实推进环保“八大工程”和水土污染防治系列工程,全面推动我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