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有关单位反馈第四轮巡察情况
临汾新闻网讯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2月上旬,四届临汾市委第四轮巡察派出7个巡察组,其中:5个巡察组对市煤炭工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延伸巡察5个单位党组织;2个巡察组对市委第一轮巡察的霍州、襄汾等6个县(市)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岳普煜作了重要讲话,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4月11日至18日,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有关单位反馈了巡察和专项检查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情况提出要求,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情况“双反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些党组织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标对表不及时;有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靠前、相互补位、勇于担当和主动工作的精神不足;有些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研究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党的建设缺失方面,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党内生活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等问题;部分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足额、不及时;党员队伍管理不严、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一些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有些党组织在中央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情况。此外,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巩固巡察成效、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抓手,更是检验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政治觉悟、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五双”工作模式肩负起巡察整改责任,以“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压紧压实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落实政治责任,把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按照“双公开”要求,分别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和结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宣传公开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监督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做到巡察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准确、切中要害,均表示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并针对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责任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梁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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