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实施举措。这样的布局清晰、明朗,中心突出,既凸显了目标又强化了抓手,既体现了干事创业“一盘棋”的系统性、整体性,又彰显了各个要素、局部各司其职的重要性、必要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蕴含着高超的哲学智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丰富的理论性与很强的实践性。
一、充分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系统性与整体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一个全面都具有历史发展的过程。小康社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强调,到党的十八大之前一直是一个奋斗的目标,但在现实中广大群众对其认知程度参差不齐,究其原因主要是标准不明确,时间不清晰。自1978年开始改革之后,从中央到地方一直不断强调深化,“深化改革”成了改革开放的一种追求,也成了改革主体的一个步伐节奏。但多年来改革总是在各个领域、某些方面进行,而且一般会限制扩大范围,假如讲“点面结合”的话,可以说是有“点”少“面”,甚至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依法治国战略的确定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以“五四宪法”的出台为标志,新中国向着法治国家的目标迈进,但十年“文革”破坏了这个部署,依法治国的战略受到很大冲击。改革开放后重新确立了这一战略,在党的十五大上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写进了党的文件。但在实践中落实的力度及准度都没有完全到位。从严治党战略,不严格地说,从建党时期就确立了,历经九十多年,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比较丰富了,但每一个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内容,每一次不同内容收到的效果也不尽相同。
总的讲,“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每一个都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呈现出阶段性、特殊性、局部性,且没有作为一个整体来布局和实施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对以往观点的系统总结及其科学发展。其一,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分析、梳理、总结,使其成为系统化的理论成果。如前所述,小康社会、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每个方面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被突出强调过,每个方面在一些领域都有过丰富的内容和快速发展,但作为一个包含各个因素的有机系统显然都不成熟。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以往观点的基础上,站在辩证法与唯物史观的高度,全方位阐释了每一方面的目标、措施、方法、步骤与内容、形式等等,使其丰富为一个有机的系统,上升为完整的思想理论。
其二,通过“全面”内容的定位使其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得到了升华。比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社会对于人们来讲,不仅仅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近期目标。以往从理论的定位到实践的运作都有失偏颇,往往一个方面掩盖另一个方面,虽然后期一直强调全面建设,但经济指标始终比重过大,文化、社会、民生则处于弱势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话重申,最终在去年底完整阐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成为“四个全面”中的第一个“全面”。
其三,通过将“四个全面”统一布局、有机联系、互为支撑,使其战略部署更加富于整体性和全局性。“四个全面”中每一个“全面”都是一个相对的子系统,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应有作用。将这四者不同的地位、作用,科学的整合,逻辑的定位,构成一盘主次分明、各司其职、排列得当的大棋,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深刻总 结,是新一代领导集体政治智慧的结晶。
二、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强化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鲜明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要正确、深刻把握这一理论,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首先要强化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所谓强化立场,就是要牢牢站在马克思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而不是似是而非、摇摆不定、人云亦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每一个全面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寓意非常深刻。就建成小康社会强调“全面”来看,最根本的指向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全面的要求在于小康社会的富裕生活要惠及到最广大的群众,以及最广大的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群众的生活水平参差不齐,如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相差两倍还多,尤其是还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不强调全面就会导致城市居民达到甚至超过了“小康”,而一些农民却刚刚“温饱”;再如,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不强调全面就会出现一部分人的“豪华小康”掩盖了一部分人的“拼凑小康”,甚至“被小康”。全面的要求还在于小康社会涵盖群众生活的诸多方面,而不仅仅是财富的膨胀,更需关注精神、文化及其与小康社会匹配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所谓强化观点,就是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就深化改革强调“全面”来看,最本质的要求在于改革是事物矛盾的必然产物,也是解决矛盾的必然途径;深化改革要着重“面”而不能光看“点”,否则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得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采取的是选择性的改革,期望从点到面,逐渐完善,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尤其是民众对改革的认识出现“异化”、曲解,不能正确看待改革,一些人甚至认为改革是领导者手中“治人”的工具。当前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当务之急应是大力倡导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强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所谓强化方法,就是使用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来具体干事创业,开展工作。就依法治国强调“全面”来看,最基本的出发点是依法治“众”,即所有的公民都要遵纪守法,而不能将法作为一部分人治理另一部分人的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决定》提出新的依法治国16字方针:“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对于过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更加全面也更加完善。显然,理论的成熟只是关键的第一步,更重要的一步则是理论如何变成现实?这个飞跃要靠强化正确的方法来完成。一是立法。从建国到现在,法律、法规大约有九千多部,每部法立法的动机都是“善”的,可实施效果却“善”、“恶”并存,一些法甚至成为“恶”法,究其原因,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死板硬套,缺乏科学方法使然。二是执法。作为实施环节,执法队伍的素质与能力能否匹配甚为重要。
当前严峻的实例在警示我们,严格的执法首先是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方法。
三是司法。作为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在解决了立场、观点的前提下,方法就是保证公正的有力武器。四是守法。全民守法既是手段又是目的,还是衡量依法治国实现程度的主要标杆。当前对于广大民众来讲,提高法治素质,直接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采用得当的方式、方法,教育他们如何懂法、敬法、用法、守法,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树立意识、解决思想问题的层面。(作者单位:市委党校)沈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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