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林:党建工作抓到村 脱贫成效落到户

2018-06-02 09:58:4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打赢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是引领、组织和汇聚脱贫攻坚力量的领导核心。作为县级组织部门,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党建强村促脱贫,坚持党建工作抓到村,脱贫成效落到户。

  一、选准脱贫攻坚“主事人”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我们从三个方面强化农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一是分析研判选。结合农村支部换届,对农村支部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通过听述职、访民情、测民意、看实绩,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各村支部书记人选,18名优秀党员新选为农村支部书记。二是请送结合育。举办农村“领头雁”培训班,邀请专家围绕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5次,提升农村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分3批组织农村支部书记去兰考、岢岚和贵州等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地区观摩学习,提升农村支部书记引领脱贫能力。三是建章立制管。出台了《农村“两委”主干管理办法》《农村党建工作细则》和《党建强村促脱贫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支部书记的7项工作职责、38项工作重点、“五天四夜”驻村纪律,建立了周汇报、月例会、季总结、半年测评、年底考核的管理机制,实行岗位报酬绩效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农村支部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建强脱贫攻坚“主心骨”

  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我们实施四项举措。一是村务管理民主化。探索推行“三会一监三公开”村级民主议事管理制度,农村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都要经“两委”班子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从会议讨论到工程实施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党务、村务、财务每季度按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门公开。实现农村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二是干部轮值制度化。每个工作日必须有一名村“两委”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值守,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代办服务,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群众对村级组织的认可度。三是干群培训常态化。依托乡、村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设备建立乡、村党校,分别由乡镇副书记和“第一书记”兼任校长。围绕党性教育、政策宣讲、实用技能、扶贫扶智扶志等课题,邀请市、县党校教授和乡土人才专题授课,增强乡村干部、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四是支部考核星级化。对农村支部实行星级化管理,设立了“政治引领星、为民服务星、议事规范星、活动经常星、三务公开星”五颗星。年底,通过群众评、党员测、乡镇考,确定农村支部星级等次。五星级支部授牌表彰,三星级及以下支部列为软弱涣散支部强力整顿。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有效激发农村支部抓党建促脱贫的积极性。

  三、锻造脱贫攻坚“主力军”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决胜脱贫攻坚必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党员联户促脱贫。探索推行农村党员联户制度,本着就近便利包联的原则,每名联户党员包联10户左右农户结成增收致富互助小组,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宣讲员、脱贫致富指导员等“八大员”作用,将党的扶贫政策、脱贫技术、致富信息及时送到每一个农户家中。激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推动农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发展党员看扶贫。探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四库两推两考”推优制,将带富能力强的群众纳入信息库,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为优秀村民进入储备库,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培养库,支委会确定专人培养、考核并报乡镇党委考察、政审后确定为发展对象进入发展库,有效提升了农村党员队伍质量。三是主题党日助脱贫。推行“6+N”主题党日制度,确定党员集体宣誓、自觉缴纳党费、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党员议事、汇报联户工作、组织党员推优六项规定动作,同时各支部围绕脱贫摘帽任务确定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增强了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畅通脱贫攻坚“主渠道”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三起”(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发展起来),促“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实现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推进。一是村社合一,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坚持支部领办、村社合一、交叉任职、公司运营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设立股民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实现村级组织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高度融合。二是统一经营,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化程度。统一管理村集体原有资产,流转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果园等资产入社,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收储、统一购销。组建专门产业工人队伍,统一用工。通过多种渠道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民间投资、社会资本,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三是拓宽路径,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根据各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优势,积极探索产业增收型、资产盘活型、混合经营型、劳务创收型、产业延伸型、光伏收益型多元化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四是合理分配,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建立集体收益“4321”分配机制,提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纯收入的40%用于全体股民按股分红,30%用于农村公益事业,20%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基金,10%用于扶危助残济困,使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

  (作者系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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