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洪顺详谈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

2016-02-25 10:04:5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洪顺答本报记者问

  临汾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前不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3号)。近日,本报记者就广大读者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洪顺。

  记者:前不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这个文件的主要牵头单位负责人,请您首先向我们的读者介绍一下政府出台这一文件的背景和目的。

  卢洪顺: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各级政府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特别是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就业新老矛盾叠加,各类问题相互交织,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保在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创业就业,年初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记者: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卢洪顺:《实施意见》共31条,包括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优化创业环境、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国土、工商、税务、金融、教育等28个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记者:实施意见》与过去我市出台的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相比,有哪些值得期待的亮点?

  卢洪顺: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不仅是对过去我市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的完善和延续,更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新政策的框架内,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就业创业相关扶持举措,具体有九大亮点:

  一是创业门槛更低。《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鼓励创业创新,创业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从事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其他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二是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小型创业孵化平台,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发展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对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率、入驻户数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补贴或者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参加创业实训人员在实训后6个月内实现创业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创业实训补贴。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根据入驻实体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50--1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全面启动。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四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五是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受到鼓励。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六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将获扶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网上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2016年底前,要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七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待遇标准和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省、市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推进实施贫困县艰苦边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政策。完善规范政府开发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八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相应补贴。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将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纳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并可同时享受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劳务品牌和劳务协作基地建设力度,鼓励市场化、社会化劳务输出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职业介绍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享受劳务输出职业介绍补贴。

  九是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救助缓退期。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记者: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人社部门将如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实施意见》落实到位?

  洪顺: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相关经办机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流程,优化经办服务,简化申请手续材料,努力破除政策落实“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享受政策的便利化。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咨询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真正了解政策,主动监督政策,更好地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创业。三是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督促检查机制,把日常督促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适时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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