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工商所查处一起合同欺诈案件

2009-08-26 07:5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当事人孔某租用房屋从事娱乐服务业,虽经审核名称且已取得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但长期未办理营业执照,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同时,孔某于2009年7月份,在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以虚构“新孔雀娱乐城”的名称与张某签订承包合同,执法人员依据《山西省合同监管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通讯员 冯磊 栗峰)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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