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在商业广告内容中使用国庆60周年的图案的;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假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名义发布推销商品及服务的;在各种纪念品相关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宣传、含有“权威专家公认”、“巅峰之作”、“唯一首套”、“文物、稀世罕见”、“只涨不落”等内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曾经发行的纪念品作对比,明示或暗示有无限升值前景的内容;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纪念品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的户外、印刷品等不良广告。同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查处。(通讯员 张春生 栗峰)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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