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黑老大”陈明被执行死刑

2009-11-27 09:4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二十六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重庆荣昌“黑老大”陈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00八年七月八日,重庆市五中法院对陈明等十四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其十三名组织成员数罪并罚被分别被判处三年至死缓不等的刑罚。(银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邱睿】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