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安放的隐私

2009-12-22 08:5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莫名其妙的来信
刚开始笔者就信以为真,所幸的是笔者上网查看了关于汽车退税的规定,他们所说的全是假的,连电话号码都是假的,目的就是骗人钱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轻则经常被骚扰,重则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活动,如假借身份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盗用他人身份进行犯罪活动等。
花样繁多的偷拍
观众熟知的电视节目《马斌读报》已被改成《读报时间》。两个多月前“马斌不雅照”事件曝光了他一张被偷拍的裸着上身的照片,导致马斌与央视的合作终止并且消失于银幕前。就读于山西师范大学物理系的小梁说:“真受不了什么都偷拍,当名人一点隐私都没有。其实我们也快没隐私了,昨天我收到一条销售针孔式摄像机和窃听设备的短信,你看,偷拍离我们多近!”他还说有个别同学偷偷用手机拍女生不慎走光的画面,回宿舍后一堆人一起观看。而且他们觉得没什么不好,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今年大三的薛同学说:“夏天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带上摄像机到滨河路闲逛,目的就是拍一些情侣之间的亲密动作,回来后给别人看,有的还放在临汾吧里让人看。”在临汾吧里笔者果然看到了里面有帖子是偷拍滨河路上的男女亲密照。隐私永远是人们无法逃避的兴奋点,而各种各样的窃听器材、针孔摄像机则悄然助长了人们的这种阴暗心理。
笔者了解到,从普通窃听器到手机监听设备,从普通照相机到针孔式摄像机,这些仪器在大城市的普通电器市场上随处可以买到,市场上没有的网络上也可以买到。而且网络上种类更多,有打火机摄像机、插座摄像机、车钥匙摄像机、钢笔式摄像机、高清手表式摄像机、口香糖式摄像机、红外透视仪以及无线监听系统、手机监听器等。种类繁多、功能多样,价格从几十元、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这些器材的泛滥直接导致了窃听、偷拍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
街头随处可见的电子眼,一方面维护了社会治安,一方面却带来了隐患——被一些不法人士恶意操纵,直接损害公民的人身利益。电子眼录到的个人隐私画面一旦泄露,会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必须规范电子眼,首先安装要看场所,隐私的场所一定不能安装,如商场的试衣间、公共浴室。其次电子眼拍摄的画面要严格审查、保管,涉及公民隐私的一定不能播放。最后电子眼必须要“强制检测”,确保它的正常运转。
谁来保护公民的隐私
网民们不要随便填一些调查问卷,网上交易要选择安全的方式,最好不要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期望法律能早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隐私权,让我们的隐私有处可放。(实习生 柴青)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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