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支持作家棉棉依法维权的公开信:
近日,作家棉棉就谷歌公司“图书搜索”栏目未经作者许可扫描收录使用其作品《盐酸情人》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作家协会坚决支持棉棉进行维权诉讼。
中国作家协会认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任何公司或机构扫描收录使用他人作品都必须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法律原则。越是国际大公司,越应守法自律。谷歌公司未经许可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这是铁的事实。而谷歌公司至今未向中国作家公开道歉并提出合理的处置方案,我们深感不解和失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中国作家协会相信,受理棉棉维权诉讼的司法机构,会遵照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正审理此案,还著作权人以公道,让世界看到中国法律的尊严。
200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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