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对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是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政策日趋合理化、人性化的重要标志。我国从2002年开始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在北京等地开展试点,2009年起在全国试行。
我市是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今年3月在全市启动。
担任社区矫正工作的是各县市的司法助理员,大多数同志没有接受过系统实用的学习培训。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市司法局作了充分的准备,从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政策的具体应用及实际操作流程、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以及工作中用得上、大家比较感兴趣、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作了详细安排。他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掌握了矫正知识,增强了自身本领,一定争当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为建设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和谐临汾做贡献。(记者 卫博)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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