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防“抢年”

2010-01-19 16:1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民警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

“抢年”手段不断翻新


日前,家住西关南园的张女士在家接到一个自称是电信部门工作人员的来电,称她家电话欠费了。起初,张女士表示怀疑,来电人便提出帮忙查询,后告知该电话被人以虚假身份登记,用于实施犯罪活动,所以欠费。来电人关切地表示愿意为其转接到公安部门核实。电话那头的“公安”严厉地警告女主人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若想消除影响,需要将财产转移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规避风险,以待公安部门查清案件。最终,张女士的一万元就落入“安全”账户中。
几句甜言蜜语,让500元就买了一堆废品,说起这事,市民周女士就感到郁闷。“见到开门人就喊大妈、大姐,冒充推销名牌化妆品、保健品的,拿出一些以假乱真的东西忽悠,说什么‘辛苦一年了,婆婆给儿媳要买些化妆品;儿媳给婆婆要买保健品,老人喝了年轻10岁……”。
节前亲朋好友间送礼的越来越多,有些居家的老人、妇女对送礼者可能不认识。一些骗子以送礼人的身份敲居民房门,敲开门后进行诈骗甚至抢劫。元旦前就发生过不少入室诈骗案件,骗子先踩点打听某位老人的经历、原来职务、住处等,然后以老部下的名义提着东西慰问,一见面就开始套近乎。有些老人因此被骗走钱。
有车一族越来越庞大,春节前后,人们开车出行、走亲访友。一些作案者便盯上了汽车和车里的财物。市民刘先生去朋友家时将车停在一个偏僻处,返回时发现车窗玻璃被人砸了,车内的背包不翼而飞。“本来包里面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但是重装一块玻璃也要几百块啊!”

    协同防范有效打击


诈骗活动如此恶劣,难道就无法严厉查处吗?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李警官说,现在侦破案件遇到一个新问题:犯罪组织把机构、服务器等转移到境外,大大增加了侦破难度。比如一张银行卡,一旦有钱进来,最快只需2分钟便可转走钱,之后立即销卡。受骗群众报警后,警方侦破中几乎很难追回钱款。最有效侦破案件,挽回群众损失,最关键的是通信运营商、银行业等能与公安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单靠公安部门无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如今高科技手段被犯罪分子掌握利用是最具迷惑性的。如发些淫秽资料给你手机,一旦浏览,就植入“木马”病毒,控制手机;通过软件修改原本号码的功能,可以以110、10000等公共号码和银行的热线电话等发送信息,以公安、安全等部门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市民电话,增加可信度。遇到此事,市民可以回拨电话进行查询,谎言不攻自破。
谈起如何加强防范,李警官告诉记者,骗的永远比被骗的精!但不是实施诈骗的人员比普通人高出一筹,而是他们身后往往有着一个很猖獗、很恶劣的高科技团伙在支持。但是,只要人们的脑子里随时有一根防骗的“弦”,再高明的诈骗手段都无法攻破你的防线。“当务之急就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对于中老年群体和妇女群体来说,要提高防范意识,让防范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努力构筑一堵‘防火墙’,才不会出现被诈骗后悔万分的情景。”其实,节前高发的一些侵财型案件,手法都是多年来屡见不鲜的老套路,但还是有不知情的群众上当。如“流行”多年的“丢钱捡钱”骗局,至今还有人上当,就是因为动了贪心。“你可能会遇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在你不经意间,地上就有大堆钱等,若有人告诉你,是你的吗?记住,那时你被犯罪分子选定为诈骗对象了!”市民刘峰认为,面对突如其来的好事美事,都不要抱着幻想去接触,一旦沟通便上了对方的钩。可以说,来电和信息中说有中奖、有好处的几乎百分之百是从事诈骗活动,对此要嗤之以鼻,才能始终不落陷阱。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关于防范,社区民警还特别提醒:上街购物的市民出门时要将携带的钱物放在自己双手能够护住的地方,在人员拥挤的商场、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上要特别注意防备犯罪分子拎包、抢包、扒窃;驾乘汽车的群众,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骑摩托车的群众,背包、手机等物最好放置在摩托车坐垫箱或尾箱中,防止被抢;机动车存放时要采取防盗措施;女性晚上出门或在偏僻地段活动时最好有人陪同;晚上睡觉前,住户最好检查一下门窗和防盗设施,不要把衣物和贵重物品放在窗边或容易从窗外挑到的地方。(本报记者工力)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付基恒】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