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法院民调破解执行难

2010-01-26 08:2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浮山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1日对原告郭某与被告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偿还原告郭某欠款3500元及利息350元。调解书生效后,陈某迟迟不予履行。为此,郭某于2005年11月9日向浮山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在接手此案后,曾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四处躲藏,避而不见,拒不到庭。案件久拖不执引起了申请人的强烈不满,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执法形象。2009年1月8日,执行干警又找到了被执行人附近村的民调员,邀请其予以配合并帮忙执行。民调员与执行干警一同来到陈某家中做其妻的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和民调员的劝说下,在强大的法律攻势面前,其妻向邻居借了2000元,但距4000元的标的还差800元。随后,执行干警将此情况告知了申请人,争得申请人的谅解,申请人表示愿意对剩余标的放弃,并与次日领取了执行款2000元。至此,这起“骨头案”顺利执结。
自2008年该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实行以来,在法官和民调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大量执行案件得以和解执行,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了“缓冲器”和“稳定剂”的作用,出现了不少无刑事案件、无上访案件、无判决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的文明村。(通讯员 王勤淇)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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