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的存在,主要责任在领导。解决“小金库”问题,首先要解决单位或部门“一把手”的思想认识问题,这是“小金库”治理工作成败的决定因素。
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市从抓好“三个结合”入手,提高“一把手”的思想认识。一是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治理“小金库”工作当作分析检查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本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作为衡量班子成员是否遵纪守法、能否知错改错的一次真正考验;二是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我市开展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深刻认识“小金库”的存在与社会不稳定、不和谐问题的内在联系;三是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反腐倡廉、厉行节约工作结合起来,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透明度。
在自查自纠阶段,有部分县、区违纪户数申报为“零”;全市上报的违纪户数占一级户数的比例偏低,与预测情况不符;“小金库”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
针对上述情况,“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采取了四项举措:一是立即组织“回头看”,进行重新申报;二是对“零”申报的部门和单位发出红色警报,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三是实行“一把手”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对照检查践诺的具体情况,对于承诺不实、自查走过场、不负责任的单位,除在全市通报责令整改外,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于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知情不报、对抗检查的,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通报自查自纠结果前,向本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和三年内离退休人员通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四项措施出台后,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发出重大情况通报,对“零”申报的3县、1区发出了红色警报,进行了点名批评;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全部进行了公开承诺;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督查组,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跟踪重点督查。
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1440户,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率达100%;自查违纪单位328户,占自查单位户数的22.78%;自查违纪金额5910.11万元,其中市级单位违纪金额1517.96万元,县级单位违纪金额4392.15万元,自 查自纠成效凸显。
重点查处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采取统一处理政策,坚持查审分离、重大问题集中会审的原则,市县两级共抽调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各类专业人员296人,组成79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重点检查工作。
在重点检查工作中,他们坚持抓住“三个重点”,寻求“三个突破”。“三个重点”:一是固定资产及其出租收入是否 全部入账,租金标准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签订合同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二是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三是往来账目、代管经费、资金来源、性质和支出内容是否合理,有无异常业务往来等。“三个突破”:一是通过收支审查,从将单位资金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存入饭店、宾馆搞体外循环上寻求突破;二是通过银行存款和现金审查,从大额资金转进转出方面寻求突破;三是通过发票、合同审查,从大头小尾票据和“阴阳合同”方面寻求突破。
自重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检查组对全市711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545.02万元,涉及“小金库”资金2070.66万元、其他违纪资金1474.36万元。检查组建议,对两名财会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和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对8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另外,3人受到行政处罚,4人受到组织处理,2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本报记者 李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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