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召开公处大会 严惩3.19火灾犯罪嫌疑人

2010-03-30 09:5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3月29日上午9时正,声声警笛划破长空,一辆辆警车呼啸而过,闻讯的人们从周围涌向古县文化广场,公处大会上,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3月19日下午15时50分左右,永乐乡金家洼村发生森林火灾。经过1500多名人员16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于3月20日上午8时30分扑灭。这起火灾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古县多年来对外树立的平安稳定的良好形象。经公安部门查明,起火原因是永乐乡草峪村村民孔某在开垦荒地时乱丢烟头所致,是一起典型的人为因素起火案件。
该起森林火灾的发生,敲响了警钟,充分暴露了一些民众的防火意识淡薄和无知行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今后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共同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
首先,认清形势,提高防火意识。当前是田间作业旺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较多,马上又进入清明,祭祀高峰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所以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影响面。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防火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拒绝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其次,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各乡镇的关卡要坚持24小时岗不离人,严格对进出林区的人员登记审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特别要注意对重点林区内的坟头进行看护,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乡镇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坐阵一线,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第三,加大打击力度,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公安、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大巡查活动,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对于在特险期内的涉案人员要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教育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宣传部门要及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报道,制成警示片进行播放,扩大震慑范围。
 第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协调配合,做好衔接工作,形成分工协作、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公处大会还对其他6起涉嫌伤害、强奸、贩卖人口的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了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极大震摄了犯罪,警示了民众。(通讯员 古通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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