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检查各类食品批发经营户的主体经营资格,并结合市场巡查、案件查处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北外环食品批发经营户的监管档案。二是严格落实水产店、副食品商店等食品经营户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查处食品批发经营户经销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在超市公示工商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通讯员 光福)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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