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汾中院转发省高院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乡宁法院把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谋划,确保选任工作的圆满完成。他们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信息,尽可能增加人民陪审员推荐报名人数,同时,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对推荐报名人员层层筛选、优中选优,最终选任了14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乡宁法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更为注重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吸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重点面向农村基层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青妇领域进行选任,整个过程在学历层次、年龄结构上不断优化。为了保证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还召开专题党组会,对自愿报名和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讨论研究、逐个考察,并将考察的情况抄送县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确保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开展。
从2005年起,经过县人大常委会的考察任命,县法院公开选拔首批11名人民陪审员,全面参与到立案、调解、执行、信访和队伍管理等法院工作领域,依法行使职责。5年来,首批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02件,参与执行案件14件,协助送达65件,信访接待65起,参审数量和参审率逐年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审判效果。
(通讯员 王军生 连东峰)
评论:要重视人民陪审员作用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在建设进程中必将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法院在处理纷繁复杂的案件时,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成为法官断案的得力“助手”,作用日趋明显。陪审员来源越是广泛,在处理案件时越是得心应手,更多当事人越会满意而归,这些已经成为多年来我市各地审判工作的一个不争事实。
乡宁法院此次提请获任命的14名陪审员均来自基层各条战线,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将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次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行业和地域的广泛性,涉及乡村基层组织、国土资源、教育、交通、医疗以及司法、党群机关等多个行业;二是注重个人素质,新任命的陪审员中本科学历较高,且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威望;三是注重参与性和积极性,通过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选择审判热情高、法律意识强、有充足精力参与陪审的人员。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健全完善、依法实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来自广袤农村基层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凸显了我市法制工作的进步,必将对法制普及相对薄弱地区带去更多希望。
(锡 刚)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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