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风暴”啃掉了一批“骨头案”;和谐的执行理念让久违的亲情复苏;完善的执行方法和创新的执行举措,赢得了人们的赞赏……面对长期困扰人民法院乃至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执行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用行动交出了一份答卷,并喊出了“奉献、付出、牺牲、不放弃”的口号。提出了“用一年时间实现执行案件良性循环”的目标,下大力气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执行风暴”剑指“骨头案”
2009年腊月,一场大雪"冰封"了平阳城,人们都沉浸在一片温馨、安逸的节日氛围之中,然而此刻,临汾中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却依旧是一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
2009年腊月廿五,临汾中院执行局启动了“岁末维权执行”活动,集中执行一批被执行人藏匿或被执行财产难动的“骨头案”。
腊月廿六清早,执行干警分别在张五全局长、王星庭长、苏政锦庭长、赵文岗主任的带领下,分四组赴太原、浮山、翼城、洪洞等地展开执行。下午18时许,各地纷纷传来捷报:四组行动均圆满告捷,临汾中院“岁末维权执行”活动首战旗开得胜。
腊月廿九,晋洪峰副局长亲自带队,顶着鹅毛大雪,对一铁厂依法进行了查封。
在万家团圆的时刻,临汾中院执行干警放弃了休息,有时候甚至连番作战、彻夜不眠。用执行干警们的话来说:少休息几天、少和家人团聚几天不算什么,只要看到申请人领到执行款时满意、高兴的神情,我们比过节还开心!
树立和谐理念 加大和解力度
“感谢临汾中院的执行法官为我们调解纠纷,消除和化解了我与弟弟近十年来因遗产继承纠纷引起的矛盾、恩怨。”近日,在临汾中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洪洞县的杨扬、杨柳姐弟二人抱头痛哭,姐姐杨扬流着泪向执行法官连声致谢。
杨扬、杨柳二人是亲姐弟,由于母亲早逝,年幼的弟弟自小与父亲、姐姐相依为命。2001年,父亲去世后,姐弟俩因遗产分配事宜闹得不可开交,先后经临汾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弟弟杨柳于2009年底之前分批支付给姐姐杨扬65万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弟弟杨柳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临汾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受理此案后,庭长王星为了解开姐弟之间多年结下的恩怨,灵活运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姐弟俩的工作,跟他们拉家常、说亲情、讲道理,抚慰他们的不满情绪,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通过执行法官不懈地努力,终于促使姐弟俩心平气和地坐到了一块。法官帮二人重温了当年母亲早逝,年幼的姐弟俩患难与共、相依为命的往事,王星劝解道:“你们是亲姐弟,当年那么多挫折都一起抗过去了,如今却因钱生了矛盾,钱是身外之物,千万别因钱而割裂了骨肉亲情啊!相信父母的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到姐弟二人为金钱争的头破血流、为财产而反目成仇。”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深深地打动了姐弟俩,弟弟诚恳地请求姐姐的原谅,并当即向姐姐支付了50万元,迷失的亲情在这一刻找到了方向,姐弟二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不已,在场的执行法官均为之动容。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大力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临汾中院执行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将和谐司法理念引入执行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执行方法 创新执行举措
日前,该局通过召开案件协调会的方式,不仅圆满执结了一起4000万元标的的煤矿转让纠纷,而且理顺了几个案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赢得多方当事人好评。
蒲县居民吴某将自己在煤矿价值40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了孟某、郑某,由于受让人一直未付转让费,吴某申请法院执行。临汾中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此案不仅牵涉人员众多、关系复杂,而且与许多案外人的债权债务盘结纠缠,几方当事人围绕“谁出钱、谁不该出钱”的问题争论不休,案件执行一直未有定论。
为此,该局执行三庭庭长苏政锦、执行法官郭民转做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工作,最终查清在吴某转让股权后,孟某将自己的股权全部转给了郑某,郑某又将部分股权转给了某热力公司;同时,郑某对蒲县一煤业公司享有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案外人陈某又对郑某享有债权,魏某则为郑某的债务担保人。
面对这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法官层层抽丝剥茧,找准此案的关键在于郑某对蒲县某煤业所享有的4000万到期债权,如果该煤业公司履行了债务,此案则迎刃而解。
临汾中院执行局对此组织召开了案件协调会,苏政锦庭长正确组织、引导几方当事人对本案中煤矿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案外人债权债务、省工商局对煤矿变更登记过程中有关争议事宜等一一敞开交流,通过近 6个小时的协调,蒲县某煤业公司表示对履行4000万元债务没有异议,并于协调会后当即将4000万元如数履行完毕。同时,协调会理顺了案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重新分配了煤矿股权,几方当事人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规范行为树形象 全市法院“一盘棋”
2010年年初,中院执行局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大会,对执行工作管理与改革、执行工作新举措、加强执行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搞好协作配合等问题做了部署。
2010年5月份,临汾中院执行局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启动了“爱执行工作岗位、树执行干警形象、建一流执行队伍”活动。针对执行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案件管理不规范、随意执行、消极执行以及个别县、市出现的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等问题,中院执行局要求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围绕“五条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行秩序明显转变、队伍形象明显转变、社会认可度明显转变的目标。
面对“执行难”,临汾中院执行局选择了奉献、付出、牺牲,最后是永不放弃!执行局局长张五全说:“不管前进的道路上是否困难重重、沟壑密布,临汾中院执行局都会坚持开拓创新,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以优异的执行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通讯员 白婕 )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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