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2010-07-14 16:2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作为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于开工前15日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排放污染种类、数量,做到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也必须达管理的规定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工地必须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扬尘污染达到5个100%的覆盖,即工地沙尘等散装物料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出口100%设立清洗平台冲洗车辆,拆迁工地100%喷水压尘,暂不开发的闲置地100%绿化;建筑施工工地需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其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的处理也必须做到达标排放。除了扬尘污染,尧都区还将加强对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尧都区还组织环境执法人员100多人,深入到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下发建筑施工单位调查表2000余份,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一建筑企业一册档案,争取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保证辖区内空气质量。

(记者 刘凯锦)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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