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法院:法官进乡村 法律入民心

2010-07-27 08:4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车载法庭 送法上门受欢迎


今年4月份的一天,曲沃县北董乡营里村一改往日的寂静,变得格外热闹。
上午9时30分,曲沃县人民法院“车载法庭”的车辆沿着乡间小道徐徐开进营里村,法官们将在这里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原告是71岁的杨老太,她诉告自己的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一进村,北董法庭庭长杨建荣和另外一名法官和书记员就开始了准备工作,先将红色的国徽悬挂在“依维柯”车身中央,审判活动区正前方设置了法台,法台上设审判人员席位。审判长的座位在国徽正下方,审判员、陪审员和书记员分坐两边。审判活动区右边为原告席位,左边为被告席位。
村民们也搬着小凳从四处赶来,围坐一圈,兴奋地议论:“想不到法官们会在咱村儿办案,可真是方便了咱老百姓……”
上午10时整,当有关人员宣读完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和书记员入席。审判长杨建荣举起法槌,击槌开庭。铿锵有力的槌声响起,旁听的群众顿时鸦雀无声、屏息静气,等待案件庭审过程的逐一展开。
随着双方的陈述,案情逐渐明朗,原告杨老太,七十多岁,身体欠佳,又卧病在床。近年来,原告因患病花费巨大,需人照料,大儿子以已经为父亲养老送终为由,再不愿尽赡养义务。老二却因花钱多少和其他琐事跟老大相互斗气,对杨老太不闻不问,借口未分家产,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审理过程中,杨建荣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将相关的法律条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现场说法,对二被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不赡养老人于法、于理、于情都是不对的。通过此案审理,不仅使案件的当事人,也让旁听的村民们明白了事理、情理、法理。
庭审后经过一番调解。两名被告难为情地低下了头,自愿达成协议,杨老太跟随次子生活,大儿子则每年定期给付杨老太生活费。
此案顺利调解结案,之后,法官又向群众发了宣传单,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
旁听的群众都表示,“车载法庭”形式很好,不仅自己深受启发,而且也达到了教育子女的目的。
该院院长贺洁说,“全院十个审判业务庭轮流下乡,一年中至少到各行政村巡回服务一次。有适合到村里开庭的诉讼案件,法官带案件到村里开庭,现场调解处理。没有适合到村里开庭的诉讼案件,审判人员要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开展法律服务。”
曲沃县人民法院的“车载法庭”成立半年来,开展服务30余次。在方便群众、宣传法治以及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拉近了法官与村民的距离,将打官司不再难实实在在地展现在村民面前,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驻村法官 化解矛盾解民怨


王某是曲沃县北董乡上裴村村民,几年前承包集体的3亩土地,合同到期后,王某继续种该土地,但已连续5年没有交纳承包费,上裴村委会通知王某,要求王某腾出土地或补交拖欠的承包费,王某没有理睬,于是村委会又将该土地另行发包,但王某拒绝腾出土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上裴村委会到法庭咨询,计划起诉王某,法庭随即派驻村法官进行庭外调解,通过因势利导,以案说法,并提出指导性和解方案。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王某最终同意补交承包款并交回土地,村委会也同意在承包费上作出让步,同时又给王某另行调整了一块土地,双方握手言和。
王某激动地对驻村法官说:“感谢法官的调解教育,给我真正上了一堂法律课,没有上公堂就解决了我的纠纷。”今年一季度,仅北董法庭就接受乡政府的邀请,与乡村两级组织共同化解土地承包纠纷13起。以最短的时间化解了矛盾,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成本,减轻了他们的奔波之苦,极大地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
“虽然法官的工作量增大了,更加辛苦了,但群众满意了,法院的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却减少了,促进了社会和谐。”贺洁院长高兴地说,“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方针,大力推进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大力化解民间纠纷,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力争将全县158个行政村都变成‘无诉村’”。

(记者 关婷 白洁 景文婷)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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