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11时许,尧都区王女士拨打110报警:其丈夫刘某某遭人绑架,匪要家属准备现金50万元,并威胁如果报警将要人质和其家人的命。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副局长杨通顺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直属分局局长石有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侦破此案。随后,直属分局立即成立了以刑警四中队、五中队、八中队民警组成的30人专案组,在市局技侦部门配合下,兵分三路,连夜全力侦破此案。狡猾的绑匪在洪洞、霍州、灵石高速出口、吕梁、祁县等地来回变换交易地点。专案组民警根据案情不断调整部署,经过与犯罪嫌疑人近5个小时的周旋,8月4日凌晨4时30分,犯罪嫌疑人最终确定交易地点——霍州市三教乡安乐村大运高速高架桥。
专案组民警立即进入战斗状态,由民警化装成出租车司机开车载上受害者的妻子,前去高架桥进行交易。到达交易地点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从桥下路基爬上来,持刀向驾驶室内观望,并说要钱,侦查人员抓住战机,经过激烈搏斗,将其一举抓获。
经过搜索,民警在桥下庄稼地内发现仿64式手枪一支,并在桥洞下发现了人质及其所乘车辆,将人质成功解救。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韩某逃往安乐村一村民房顶,手持匕首,用砖头等物砸向侦查民警,咆哮着公然与民警对抗。侦查人员当即将民房包围,一方面疏散群众到安全地带,一方面对其喊话,发动政治攻势,半小时后,犯罪嫌疑人韩某终于交出匕首,被侦查民警一举擒获。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另一路民警在霍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上午9时许在霍州市一KTV的员工宿舍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肖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查明,经济拮据的3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21岁,霍州市师庄乡人)、韩某(男,20岁,霍州市师庄乡人)、肖某(男,20岁,霍州市大张乡人)为找钱花,遂产生绑架勒索念头。7月31日,3人在临汾城区经过踩点跟踪,认为驾驶桑塔纳3000、家住高档小区、经常出入某建筑工地的刘某某是有钱人,将其确定为绑架目标。
8月2日,3名犯罪嫌疑人在霍州市分别准备了匕首、仿64式手枪等作案工具。
8月3日上午10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在尧都区水门街东段铁道西侧,将刚从建筑工地驾车出来的受害人刘某某某的拦住,以刘某某曾将其狗压死为由,将刘某某劫持到车辆后座,在其大腿上扎了几刀并戴上头套,然后驾驶受害人的车离开临汾市区。当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给刘某某妻子打电话,索要现金50万元人民币。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王霞 实习生 郑瑾)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责任编辑: 刘静】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