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严打专项行动系列报道之八

2010-08-10 08:5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8月4日凌晨4时许,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连夜奋战,仅用六小时就成功破获“8·3”特大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缴获作案工具匕首两把、仿64式手枪一支,强光手电一支、胶皮手套两双,受害人刘某某被成功解救,受害人所乘车辆也被成功追回。
8月3日晚11时许,家住尧都区解放西路某小区的王女士拨打110报警称:其丈夫刘某某(男,河南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项目经理)遭人绑架,绑匪称要人质家属准备现金50万元,并威胁如果报警将要人质和其家人的命。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副局长杨通顺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直属分局局长石有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侦破此案。
接警后,该分局立即成立了以刑警四中队、五中队、八中队民警组成的30人的专案组,在市公安局技侦部门配合下,兵分三路,连夜全力侦破此案。狡猾的绑匪不断变化多个交易地点,在洪洞、霍州、灵石高速出口、吕梁、祁县等地来回变换交易地点。
专案组民警根据案情变化,不断调整部署,经过与犯罪嫌疑人近5个小时的周旋,8月4日凌晨4时30分,犯罪嫌疑人最终确定交易地点定在霍州市三教乡安乐村大运高速高架桥。专案组民警立即进入战斗状态,由民警化妆成出租车司机开车载上受害者的妻子,前去高架桥进行交易。到达交易地点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从桥下路基爬上来,持刀向驾驶室内观望,并说要钱,侦查人员抓住战机,经过激烈搏斗,将其一举抓获。
经过搜索,民警在桥下庄稼地内发现仿64式手枪一支,并在桥洞下发现了人质及其所乘车辆,将人质成功解救。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韩某逃往安乐村一村民房顶,手持匕首,用砖头等物砸向侦查民警,咆哮着公然与民警对抗。侦查人员当即将民房包围,一方面疏散群众到安全地带,一方面对其喊话,发动政治攻势,半小时后,犯罪嫌疑人韩某终于交出匕首,被侦查民警一举擒获。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另一路民警在霍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上午9时许在霍州市一KTV的员工宿舍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肖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查明:经济拮据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21岁,霍州市师庄乡人)、韩某(男,20岁,霍州市师庄乡人)、肖某(男,20岁,霍州市大张乡人)为找钱花,遂产生绑架勒索念头。2010年7月31日,该三人在临汾城区经过踩点跟踪,认为驾驶桑塔纳3000、家住高档小区、经常出入某建筑工地的刘某某是有钱人,遂将其确定为绑架目标。
8月2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在霍州分别准备了匕首、仿64式手枪等作案工具。8月3日上午10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尧都区水门街东段铁道西侧路上,将刚从建筑工地驾车出来的受害人刘某某车拦住,以刘某某曾将其狗压死为由,将刘某某劫持到车辆后座,在其大腿上扎了几刀并戴上头套,然后驾驶受害人车辆离开临汾市区。当晚18时,犯罪嫌疑人给刘某某妻子打电话,索要现金50万元人民币。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赵玉峰)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刘静】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