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级群众安全监督网络,旨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煤矿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权益,发挥其“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维护人”的作用。
据悉,全市煤矿、钢铁、焦化、建筑等高危企业共聘请了8700余名群众安全监督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对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作业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异常环境,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企业工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组织所有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协助做好疏导工作。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安全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参加企业群监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并完成企业工会和群监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记者 闫璟)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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