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专案组民警在洪洞公安局同事的密切配合下,果断出击,在洪洞甘亭镇一举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擒获,并从三名犯罪嫌疑人住处查获现金、手提包、手机、照相机及移动硬盘等大量赃款赃物。
经初步查明,邹某某(男,现年32岁,洪洞县甘亭镇董堡村人)、董某某(男,现年29岁,洪洞县甘亭镇董堡村人)、赵某某(男,现年29岁,洪洞县甘亭镇西孔村人),2010年1月纠集在一起,以单行女性为侵害目标,频繁作案。每天三人从洪洞县甘亭镇出发,到市区后,一人下车等候接应,两人负责实施抢夺。发现作案目标后,一路尾随,趁其不备,实施抢夺。仅今年1月份以来,就成功作案100余起,特别是今年8月份上半月就疯狂作案20余起。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持警惕,尤其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带包出行时应将包挎在身体前面,不要将包斜挎、后挎,骑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筐内,以免犯罪分子得逞。曾受侵害的群众,请尽快到公安机关补报案情,反映情况,指认物品,以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记者 杨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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