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入夏以来城区街面抢劫、抢夺“两抢”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党委十分重视,多措并举,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街面“两抢”犯罪,并成立专案组,参战民警不分昼夜,冒着酷暑蹲点守候。经过长达两个月的跟踪后,最终锁定3个目标。8月16日,专案组民警在市公安局的正确指挥和洪洞县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果断出击,在洪洞甘亭镇一举将3名犯罪嫌疑人擒获,并从3名犯罪嫌疑人住处查获现金、手提包、手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等大量赃款赃物。
经初步查明,邹某某(男,现年32岁,洪洞县甘亭镇董堡村人)、董某某(男,现年29岁,洪洞县甘亭镇董堡村人)、赵某某(男,现年29岁,洪洞县甘亭镇西孔村人),自2010年1月纠集在一起,结成抢夺团伙疯狂作案。3人驾驶摩托车在临汾市区专门以单行女性为侵害目标,频繁作案,,段娴熟,屡屡得手。3人作案分工明确,“行规”甚严,分赃公平。每天一起从洪洞县甘亭镇出发,到临汾市区后,一人下车等候接应,两人负责实施抢夺,由董某某专骑摩车,邹某某和赵某某每人一天上车轮流作案。发现作案案标后,一路尾随,趁其不备,实施抢夺,得手后一起会面平分赃物。仅今年1月份以来,就成功作案100余起,特别是今年8月份上半月疯狂作案达20余起。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单独在大街上行走的女性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带包出行时,应将包包尽放在身体前面,不要将包斜挎、后挎,骑车时更不要将包放在车筐内,以免犯罪分子得逞。被抢后,受害者要大声呼救,争取得到路人的帮助,并且要尽可能记住犯罪嫌疑人的体貌、衣着特征,作案用的交通工具等,然后尽快报案。曾受侵害的群众,请尽快到公安机关补报案情、反映情况、指认物品,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记者 王霞)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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