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商务“号脉”市民餐桌安全

2010-09-20 16:4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商务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位于建设路南口的“惠腾酒业专卖店”,对这里经销的各类酒品进销货台账的建立和是否具备《酒类流通随附单》等情况,一一进行了仔细地检查。
“《酒类流通随附单》就好比是酒类的‘身份证’,内容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且还必须加盖经营者的印章。”据执法人员介绍,《酒类流通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如果一旦出现问题,便可以对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进行追根溯源。
经检查,该店建立的进销货台账清晰、规范,经营的酒品也具备相应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同时,在该店店外的牌匾上,“尧都区商务局监制”、“12312(商务投诉电话)”等字样,引人注目。
据执法人员介绍,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买到质量放心的酒品,商务部门对于不掺杂使假、诚信经营的这样一些经营户,在其牌匾上印制如“尧都区商务局监制”、“12312(商务投诉电话)”等字样,一方面鼓励更多的酒类经销商讲诚信、重质量;另一方面,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购买正规酒品的便捷“指南”,如看到悬挂有以上字样的酒类经营店,就可以放心地去选购。
商务执法人员随后又对平阳北街的“家福乐仓储超市”及东关一家“双汇冷鲜肉”经营店所销售的酒品、生(熟)肉制品是否具备“三章两票”(其中‘两票’包括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进货渠道、进货票据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查看。
“这家肉类经营店干了两个月了,一直都没有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我们也曾多次对店主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可负责人每次都是满口答应,却仍然迟迟没有办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双汇冷鲜肉”经营店没有在商务部门登记备案,就擅自经销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场责令其依法下架。
过节了,各类生肉、熟肉制品成为了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主角”,为此,尧都区商务局商务综合执大队的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挑选肉类,一定要认准“三章”,即山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动物检验验讫章、肉品检验合格章,谨防“问题”肉品。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酒类、肉类制品、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过程中一旦遭遇问题,可及时拨打商务举报电话12312,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孙宗林 成华)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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