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亿平)近日,市民闫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新车买回来才两个月,跑了4146公里后轮胎竟出现了裂痕,他对轮胎厂家给予的质量鉴定书虽有异议,但是考虑到重新鉴定费用、时间等问题,他决定不再继续维权,自掏腰包更换新轮胎。
闫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8日,他在城南某4S店为女儿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车,两个月后,发现右后轮胎侧壁出现一个2公分的划痕,直到5月28日,这条划痕已经增长到了5公分左右,直接影响到了行车安全。
随后,闫先生将车辆开到了4S店请求鉴定理赔,理赔员把事故照片发到厂家质量促进索赔件仓库,结果厂家反馈的消息为,该轮胎的划痕属外力引起,不予索赔。
5月31日,轮胎厂家质量鉴定书下发到了4S店,现况确认为,轮胎胎侧部位有明显的撞击划伤痕迹,根据病象分析为,轮胎在行驶时由于撞击异物,导致胎侧橡胶被划伤,出现裂痕现象发生,此现象不属于轮胎制造质量问题,根据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和轮胎厂家理赔之规定,此种现象不属于轮胎制造质量问题,不予理赔。
闫先生看到鉴定书后表示,厂家鉴定为撞击划伤痕迹,但是他此前并没有发生过碰撞,从轮胎和轮毂上看并没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如果鉴定为系人为报复用刀子划伤的说法还能说的过去。随后闫先生也咨询了我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但是临汾并不能鉴定轮胎质量问题,所以,他也不打算继续向上级部门寻求鉴定,为了自己安全,闫先生自己花钱购买了新轮胎进行更换。
记者随后从该车4S店了解到,闫先生到店反映问题后,理赔员积极协调,并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轮胎划伤处以及延伸方向却实有明显的划痕,但是是否为撞击造成无法确定,所以,4S店及时把该信息传送到了厂家,作进一步鉴定。
“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对4S店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他们也是站在顾客的角度来处理的,如果是质量问题,理赔的费用是该由厂家承担。”该4S店工作人员称,自闫先生到店后,理赔员也是积极与厂家协调,并把轮胎照片发送到厂家,但厂家鉴定人员看后称此情况属外力引起,不予索赔。作为4S店他们也没有办法,轮胎厂家不予理赔,4S店也不能贴钱。
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10月1日起新的“三包”政策出台后,轮胎的质保期为6个月1万公里,但是闫先生这类的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一般轮胎出现质量问题多数为鼓包,如在质保期内,发现鼓包现象,拆解后看钢丝是否断裂,是否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或受外力引起,但最终需以厂家鉴定为准,可以理赔,他们会积极给予理赔。
随后,记者把闫先生的情况反映到了轮胎厂家,轮胎厂家工程师看到照片后,给予记者的答复为:明显的外力划伤,不属于质量问题。
同时,4S店工作人员建议广大车主在日常行车过程中应注意:切勿单面轮胎上马路牙子,过减速带时最好是两轮同时通过,同时受力,高速行车时,一定要检查好胎压,如果长时间受力不均也会导致起包、爆胎,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