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临汾交警支队决定从2014年6月至12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主要内容:进一步核实、完善本辖区所有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客运场站及所属车辆、驾驶员详细基础信息信息准确、真实、全面;对外省籍过境车辆相关信息逐项进行检查登记,切实建立、完善途经我市的外省籍过境车辆基础信息台账。对车辆检查登记的同时,要加强交通疏导,避免出现因检查登记工作导致的交通拥堵。要落实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夜间、复杂路况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考试要求,严把驾驶人考试关;严格检查安全带安装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要科学安排勤务。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四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按照规定加强登记检查,同时加强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处置。要督促企业定期清理驾驶人交通违法、客运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信息,并抄告同级运管机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讫点均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加强营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手段,加强客运车辆隧道行车时的实时监控;对辖区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大清查;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由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卸客转运;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对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构建完善的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基础信息体系,提升重点车辆管控平台应用水平,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