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集体讨论案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疑难或典型案件、组织其他法庭与承办法庭的审判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对证据及事实的认定与适用法律提出指导性意见,但不代替审判组织履行审判职权,不作为案卷材料装入案卷。《人民法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判资源整合制度》主要是指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要成立专门合议庭时,由承办法庭和其他法庭抽调相应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两个制度的制定,为基层法庭今后的案件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及可操作性实务指导。
(通讯员 周晓兵)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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