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举报信引发临汾质监车用气瓶治理大行动

2011-01-26 09:0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高秀云)1月14日,市质监局局长乔宝贵接到一封署名为“怕事的人”的举报信。“怕事的人”自称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举报的主要内容是车用天然气充装和改装问题,一是市内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混乱,存在着安全隐患。二是一些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改装天然气汽车,严重威胁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这封举报信引起乔宝贵的高度重视,他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旋即,一场整治车用气瓶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这次由举报信引发的专项整治行动,是该局视安全问题大于天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们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监管的缩影。多年来,市质监局在监管工作中,除充分发挥自身力量,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紧抓不放外,还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监管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积极性,分门别类定期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各方意见,发现问题苗头,改进自身工作。同时,还聘请了信息员,设立了举报电话,将他们的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的同时,也吸引全社会参与和关注。一旦发现问题,快速出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车用气瓶专项整治行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的,是他们众多行动中的一项。据了解,公交、出租等车辆使用车载气瓶,是响应政府号召,实现节能减排的有力举措,在我市已有两年的时间。而车载气瓶属承受压力的特种设备,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的介质,有关条例规定车用气瓶每两年必须进行检验,早期使用的车辆已到了检验期。对充装单位来说,应当取得《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气瓶充装),方可从事车用气瓶的充装工作。车用气瓶充装前,充装人员应当对车用气瓶进行严格检查并且做好记录。凡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者报废的车用气瓶,严禁充装。但部分司机或充装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检验或检查,造成事故隐患。尤其是个别单位或门店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改装天然气汽车,甚至使用报废的天然气瓶,性质更加恶劣。
为强化监管,将这一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这场行动中,市质监局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5家充装站逐一排查,采取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手段,以此规范他们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对擅自改装天然气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制止或取缔。二是立即启动市特检所车用气瓶检验工作。市特检所已取得车用气瓶检验资质,天然气车辆使用者可就近随时前往检验。三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天然气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乔宝贵托记者转告驾驶天然气车辆的的哥、的姐及司乘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及时检验,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因为车用气瓶的威力是普通气瓶的几十甚至上百倍,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怕事的人”,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的安定祥和尽到一份责任。
目前,市质监局车用气瓶专项整治行动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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